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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19日 18:58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函〔2022〕3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标准

  (一)资助类别:公派出国访学项目

  (二)资助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资助人民币5万元;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人民币10万元。

   二、重点资助领域

   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重点资助能源、环保、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先进制造技术、高科技农业、医药卫生、金融、财会、经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新兴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国留学;适当倾斜支持从事“一带一路”沿线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区域研究、老年医养护理相关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人员出国留学。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

  (三)我校教职工,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

  (四)原则上只受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申请。

  (五)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六)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被录取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申请时外语水平已满足条件者优先选派。

   1.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2. 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3. 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4. 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5. 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者工作1年(含)以上。

   6. 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7.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或合格水平。

   8.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七)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1. 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5年(即2017年7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2年(即2020年7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2 年 6 月 23 日—7 月 23 日登录山东省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服务平台(http://sdtj.sdei.edu.cn:8318/login/login_toIndex)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在线填写,导出后在申请人保证书上签字后扫描上传);

  (二)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

  (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六)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上述材料均A4纸版面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

   五、其他事项

  (一)已有外方邀请函或外语水平已符合派出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优先录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申请人员。

  (三)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四)被录取人员不得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

  (五)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6月30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录取人员无法在有效期内派出,教育厅将视情统一安排延期。

   六、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我省公派出国留学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按期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出国留学人员凡中断学习、提前或未经批准延期回国的,将根据《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本人及其担保人的责任。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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